福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福清市村庄清洁“六清一改”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6-13 16:48 来源:信用福州 字体:    

  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市直各有关单位:

  《福清市村庄清洁“六清一改”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福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25日

  福清市村庄清洁“六清一改”行动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村庄清洁“六清一改”行动方案的通知》(榕政办〔2022〕27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目标要求

  贯彻落实中央和省、福州市关于“十四五”期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和村庄清洁行动工作有关精神,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将“三清一改”拓展优化为“六清一改”,以“扫清楚、清清楚、拆清楚、整清楚、围清楚、分清楚、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为抓手,扎实打好村庄清洁行动战役,不断健全长效机制,发挥村民主体作用,着力引导农民群众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促进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全面提升,努力建设“庭院美、村庄美、道路美、河岸美、田园美、山川美”的“六美”村庄,推动村庄环境从干净整洁向美丽宜居转变,持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到2025年,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显著提升,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取得新进步。

  二、重点任务

  针对当前影响农村环境卫生的突出问题,结合我市“清沟、扫地、摆整齐”活动和爱国卫生运动,广泛宣传、群策群力,集中力量推进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掀起全民关心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农民群众自觉行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村庄清洁行动的热潮。

  (一)扫清楚。全面清扫村庄农户房前屋后和村巷胡同的柴草杂物等积存垃圾、陈年垃圾、塑料袋等白色垃圾。清扫村内道路沿线垃圾、枯枝树叶等。

  (二)清清楚。实施清淤疏浚,清理村内河塘沟渠、排水沟的淤泥、垃圾,以及农田、水域的垃圾或漂浮物,逐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清理动物尸体和农业投入品包装物、废旧农膜、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清理乱涂乱画乱贴乱挂的小广告、杂乱无章的标语等“牛皮癣”。清理村内废弃的砖块、土渣等建筑垃圾。

  (三)拆清楚。拆除未去功能化的旱厕,以及房前屋后、道路沿线、商铺市场、河道溪流、沟渠池塘、田间地头等视线范围内废弃的果棚瓜架、养殖圈栏和杆塔线路。拆除房前屋后杂乱无章、临搭乱盖的建(构)筑物。拆除具有危险性的残垣断壁、破败建筑、空心房等。

  (四)整清楚。整齐摆放房前屋后、道路沿线、市场商铺等杂物薪柴、商品货物、生产工具等物件,无乱停乱堆乱放、占道经营等现象。统一规整农田菜地、果棚瓜架、晾衣绳以及农房电力通信线缆等。结合“美丽庭院”创建,整齐、有序摆放院内的物品。

  (五)围清楚。对村庄内道路旁、农房边的菜园田地、家禽家畜养殖处等,应采用石块、竹篱笆、绿化苗木等乡土材料进行整齐圈围,开展农村基础设施等项目建设的,应要按规范要求进行围挡。

  (六)分清楚。在基本建立“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基础上,集中力量往“户分类”上下功夫,有序推动村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有效实现“分类投运、分类收集、分类处理”。

  (七)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结合本地实际,以问题为导向,通过张贴宣传画报、悬挂宣传横幅等方式加强健康教育工作,广泛宣传卫生习惯带来的好处和不卫生习惯带来的危害,提高村民清洁卫生意识。建立文明村规民约,强化社会舆论监督,引导群众自觉形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从源头减少不文明的现象和行为。

  三、行动原则

  (一)落实责任、多方参与。落实五级书记抓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责任,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各镇(街)主要负责同志要做好村庄清洁“六清一改”行动各项工作落实,发挥基层党组织引领作用。积极鼓励动员共青团、妇联等基层群团组织、企业乡贤等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村庄清洁“六清一改”行动,营造多方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村为单位、发动群众。以村为单位组织实施,村党组织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做好宣传发动、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等,组织动员农民群众自觉行动,培养形成维护村庄环境卫生的主人翁意识,积极引导党员干部和群众广泛参与,主动投身村庄清洁行动。

  (三)先易后难、循序渐进。要学习推广村庄清洁行动先进经验,从农民自己动手能干、易实施、易见效的村庄环境卫生问题入手实施先行整治,坚持少花钱或花小钱办大事、办好事,达到干净、整洁、有序。同时,在此基础上,稳扎稳打、渐次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其他方面工作。

  (四)宣传引导、移风易俗。坚持环境整改与转变观念相结合,加强宣传教育,积极倡导文明新风,引导农民群众转变观念,改变不良生活习惯,培养农民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全市村庄清洁“六清一改”行动由市农村人居办牵头指导推动,市直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参与组织实施。成立由福清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住建局、卫健局、城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6个部门组成的村庄清洁行动“六清一改”行动考评组,对各镇(街)落实村庄清洁行动“六清一改”行动情况进行考评。

  (二)强化晾晒考核。建立“月调度、季晾晒、年考核”工作机制,各镇(街)、村每月开展实施“六清一改”行动,并归整活动材料,登记造册,于每月28日前向市人居办上报月调度材料;各考评组每季度负责对组内镇(街)开展一次以上检查考评,每季度26日前将各小组考评结果报送至市人居办进行晾晒评比,并将村庄清洁“六清一改”行动考核镇(街)排名情况报送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每年组织一次全域性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工作开展成效的衡量依据。

  (三)强化奖惩激励。将村庄清洁“六清一改”行动开展情况纳入市对镇(街)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范围,并作为政策支持、项目安排、资金分配、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市里将建立红黄牌警告制度,对被市级以上媒体曝光,督查检查发现问题,被市级以上单位通报等情形,视情给予相关镇(街)红黄牌警告。同时,考评组每季度对镇(街)考评的结果在市级晾晒通报中公布,作为年终绩效考评的依据。

  (四)强化总结提升。各镇(街)应及时对本辖区工作中涌现出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整理归纳,形成典型经验报送市农村人居办。要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和微信、抖音、快手等新媒体台,以及适时召开专题现场会等方式予以宣传复制推广。同时,各镇(街)及时做好村庄清洁“六清一改”行动开展情况半年、年度总结,分别于7月10日、12月10日前报送市农村人居办。

  附件:1.福清市村庄清洁行动“六清一改”行动考评组具体分组情况

  2.福清市村庄清洁“六清一改”行动月调度表

  3.福清市村庄清洁“六清一改”行动季考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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