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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建设万里行】永泰县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心得体会

发布时间:2021-04-27 10:14来源:永泰县法院字体:    
 2020年11月召开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我们党正式提出“习近平法治思想”,明确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中的指导地位,在党和国家法治建设史上具有划时代的里程碑意义。

一、深刻认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意义

这一重要思想,是在党的十八大以来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的实践中形成和丰富发展的,是顺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代要求应运而生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最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时代课题,为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指明了方向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回答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系列重大问题,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了基本遵循。

二、坚持依宪治国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工作重点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

 

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法律,领导人民实施宪法法律,党自身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要坚持宪法确定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不动摇,坚持宪法确定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不动摇,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维护宪法权威。

三、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到司法实践中

 要深入学习领会,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始终做习

近平法治思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要牢牢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毫不动摇把党的绝对领导作为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的根本保证,确保人民法院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毫不动摇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始终以人民呼声为第一信号,加强民生司法保障,努力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作为政法队伍中的一员,在日常司法实践中,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审判执行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转化为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生动实践,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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