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江县晓澳镇人民政府关于在全镇开展燃气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行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21 09:47 来源:连江县晓澳镇人民政府 字体:    

各村(居)、有关镇直单位 

  为防范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为建党百年营造良好氛围,镇党委、镇政府研究决定,再对我镇各类安全隐患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整治,即日起至7月底在全镇开展燃气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行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李克强总理批示要求和6月17日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面落实近期省市县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批示要求,深刻吸取近期多地事故教训,进一步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责任感,主动担当,压实责任,结合“控事故、保安全、迎建党百年”安全生产集中攻坚专项行动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深入开展燃气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全面排查整治安全生产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为庆祝建党100周年创造安全稳定环境。 

  二、排查整治重点内容 

  (一)城区燃气管网。全面排查燃气企业管线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和执行情况,重点检查管道巡查巡检、检维修作业管理、日常维护保养等制度执行情况,应急队伍建设、应急装备和抢险设备配置情况。督促燃气企业排查封闭空间、地下综合管廊、暗沟(管)敷设等可能发生燃气串气的安全隐患,核查镇道路、集贸市场、老旧小区、学校幼儿园、重点路段、施工现场等的燃气管道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情况。持续开展城市燃气管道占压、圈围等隐患点整治。督促工程建设各方强化施工现场管理,落实城市燃气管道安全防护措施,严查工程建设过程破坏燃气管道的违规行为。 

  责任单位:村建站、自然资源所、道安办、行政所、边防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用气场所。排查人员密集公共场所管道燃气安全使用情况;全面排查人员密集的大型综合体、医院、酒店及餐饮等场所用气安全情况,重点排查人员密集公共场所内燃气管道腐蚀、漏气情况,管道燃气使用场所通风情况,燃气报警器安装及运行情况等,对存在安全隐患、无法保证安全用气的使用单位,立即责令停止使用燃气。开展餐饮场所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网格化拉网式排查和宣传,督促用气单位(场所)落实用气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安全管理制度,执行安全操作规程,落实三餐用气后关闭阀门制度,整治气瓶超量存放、气瓶放置场所不符合安全条件、未执行瓶装液化气销售实名制、使用不符合要求或超过使用年限的“瓶、阀、管”等安全隐患问题。 

  责任单位:企业服务中心、镇安办、村建站、浦口市场监督管理所、消防工作站、行政所、边防所、文化站、卫健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燃气场站(门站、气化站、汽车加气站及液化气储罐站、瓶装液化气供应站)。排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检查主要负责人履职、燃气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和演练,应急队伍和抢修抢险设备配备情况。推进燃气场站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检查燃气场站的设施设备定期检查、检测、维护情况,各类压力容器、管道、避雷、防静电装置、消防设施和器材、供电、监控、报警等是否符合标准规范要求,安全防范和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加强部门协调配合,抓好液化石油气运输、储存、充装、钢瓶回收等各个环节的安全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充装、经营、储存瓶装液化石油气等行为。 

  责任单位:村建站、浦口市场监督管理所、道安办、镇安办、消防工作站、行政所、边防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水上交通。认真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加强水上运输和渔业船舶安全风险防控工作的意见》及福州市贯彻实施意见、全国水上运输和渔业船舶安全风险防范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完善水上交通安全责任体系,建立健全镇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上交通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强化水上交通安全生产考核。扎实开展非法采运海砂“雷霆2021”专项行动,加大现场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港航企业和船舶超范围经营、无证营运、危险货物瞒报谎报和违规申报、内河船非法参与海上运输、船舶擅自关闭导助航设备、故意逃避安全监管等各类违法行为。健全安全监管信息互通共享,形成水上安全治理合力,切实消除监管盲区和监管漏洞。加强海上交通资源统筹规划和管理,优化沿海船舶航路规划。加大水路运输从业人员资质审查力度,督促企业加强人员培训和安全警示教育,全面提升从业人员素质和能力水平。完善水上应急救援体系,加强协调联动,强化应急演练,提高水上应急力量实战能力和应变水平。 

  责任单位:渔业站、道安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渔业船舶。认真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加强水上运输和渔业船舶安全风险防控工作的意见》及福州市贯彻实施意见、全国水上运输和渔业船舶安全风险防范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完善水上交通安全责任体系,强化渔业船舶安全生产考核。扎实开展福建海洋“蓝剑”等专项行动,加大现场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渔船擅自关闭通导设备、故意逃避安全监管、违反伏休规定擅自出海作业等各类违法行为,加强渔船船籍港源头管理,健全安全监管信息互通共享,形成水上安全治理合力,切实消除监管盲区和监管漏洞。突出防范海上商渔船碰撞风险,加大对渔业船员的安全教育,督促渔业船员按规定开启和使用AIS系统,加强值班瞭望,严防商渔船碰撞事故发生。加强职务船员培训和安全警示教育,全面提升从业人员素质和能力水平。完善渔业船舶水上应急救援体系,加强协调联动,强化应急演练,提高水上应急力量实战能力和应变水平。 

  责任单位:渔业站、边防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道路交通安全。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扎实开展路面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运输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专项行动、非法营运车辆整治专项行动。持续推进源头安全隐患治理,深入开展“两客一危一货一面”、三轮摩托车等重点车辆和驾驶人隐患“清零”行动,严格查处“大吨小标”、非法改装等违法违规生产、销售行为,强化三轮摩托车“带牌销售”监管,减少非标车生产、销售和违法上路行驶;强化农村地区交通安全治理,持续排查整治临池塘、水渠、水库交通安全隐患,加大对农村地区客运场站、集市周边道路的执法检查力度,严管严查农村地区非法营运行为;扎实开展重点交通违法整治,依法查处客运经营者超越许可事项经营、货运源头放行超限超载车辆等违法运输行为,严查非法营运和货车“百吨王”、超载30%以上、疲劳驾驶、非法改装、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易肇事肇祸的严重违法行为,依法严格落实“一超四罚”措施。 

  责任单位:派出所、边防所、道安办、企业服务中心、浦口市场监督管理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工程施工安全。强化工程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排查深基坑、高边坡、高大模板、脚手架、关键机械设备等内容,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把隐患当事故对待的要求,加大对事故前严重违法行为责任追究;严格执法检查,严厉打击盲目赶工期、抢进度和恶劣天气强行组织施工等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坚持“零容忍”,该整改的坚决整改,该停工的坚决停工,该处罚的坚决处罚;加强“两违建筑”排查整治力度,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充分利用航拍无人机和数字图像处理等技术加强日常巡查,发现违法建设的,立即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建立巡查、移交、处置工作机制,做到早发现早处置;强化事故信息通报工作,工程施工安全事故的建设单位和施工总承包单位涉及国有企业的,一律由事故项目的监管部门通报相应的国资监管部门。 

  责任单位:村建站、道安办、水利工作站、技术保障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危险化学品安全。要深刻吸取贵阳“6·12”危化品泄漏事故教训,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我省实施方案,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使用、经营、运输、处置等全过程、全链条安全管控。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摸清我镇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分布情况,并对全镇的加油站、氰化钠等经营场所进行全面排查。建立各类危化品所处位置,储存品种、储存数量、安全距离等基础数据的详细台账,做到摸清底数、心中有数。贯彻落实危化品企业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开展重大危险源交叉检查;落实“禁限控”目录,严格审查并坚决防止淘汰落后产能向我镇转移;切实强化精细化工企业的安全监管,强化“非法违法”小化工整治,开展安全整治“清零”行动,坚持打疏结合,实现动态清零;深入开展危化品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围绕“人、车、路、货、企”等关键要素和环节,系统整治危化品道路运输安全。 

  责任单位:镇安办、企业服务中心、道安办、环保站、派出所、边防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工贸安全。重点突出涉氨制冷以及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企业,强化工贸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吸取四川“6·13”有限空间中毒窒息事故教训,强化落实中毒窒息、高处作业、涉氨泄漏安全措施。认真组织工贸行业专项整治“回头看”,依法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对检查发现未开展全面自查、存在重大风险隐患、严重违法违规和整改走过场的企业,坚决落实“四个一律”“五个一批”要求,该处罚的处罚、该停产或关闭的责令停产和报请关闭,依法惩治工贸安全生产领域违法犯罪行为。 

  责任单位:镇安办、企业服务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特种设备。结合特种设备日常监督检查计划,对全镇特种设备开展全面安全隐患排查,重点突出危化品相关特种设备、大型游乐设施和压力管道、起重机械、气瓶和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严格按照“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预案”的要求,督促运营使用单位进一步强化安全主体责任意识,有针对性地开展全面的安全自查。落实管理机构、落实责任人员、落实规章制度,做到设备有使用证、作业人员有上岗证,对设备依法按期检验,制定特种设备应急预案,并每年进行一次应急演练。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实行清单化闭环管理,切实将安全防范措施落到实处,消除事故隐患,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责任单位:浦口市场监督管理所、镇安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消防安全。深入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结合夏季火灾防控特点,各单位各有关部门紧盯“高低大化”(高层建筑、地下空间、大型商业综合体)、酒楼饭店、公共娱乐、学校、医院、养老院、仓储物流等重点场所,突出沿街门店、村民自建房、外卖加工场所等薄弱环节,以及“三合一”、电动自行车管理、彩钢板和聚氨酯可燃材料装修等突出风险,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整治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消防设施损坏、违规住人和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隐患,严防“小火亡人”。持续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全面实行消防车通道划线管理,加强老旧房屋“一区一策”治理督办。加强文化消防巡查,重点针对灭火器配备不足、乱拉电线、乱堆杂物等问题加强风险摸排和隐患整治。 

  责任单位:消防工作站、企业服务中心、成教办、行政所、派出所、民政所、村建站、文化站、卫健办、镇安办、浦口市场监督管理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以上十一个重点行业领域的责任单位外,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也要结合各自实际,部署开展本行业安全 

  隐患集中排查整治行动,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风险隐患,坚决防范遏制各类事故发生。 

  三、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各村(居),各镇直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行动,深刻认识到目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和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对建党百年大庆的极端重要性。要始终绷紧安全这根弦,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进一步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以铁的决心和担当打赢此次行动,全力确保我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严格监督执法。要坚持严字当头,让执法“长牙”“带电”,严禁只执法不处罚、以罚代管、罚而不管的现象。用实用好市安办制定的40个重点行业领域“三项清单”(检查清单、隐患清单、整改清单),对行动排查出发现的事故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要“零容忍”,对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格落实“四个一律”“五个一批”要求,该处罚的处罚、该停产的停产、该关闭的关闭,要始终保持高压态势,确保行动实效。 

  (三)结合标准化运行水平提升工作相互推动。各单位各有关部门要将此次行动和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运行水平提     升工作结合起来。通过行动发现问题、查缺补漏,进一步完善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标准化相关内容。镇级各牵头部门要积极培育镇级标杆示范企业,加强与县级牵头部门的沟通协调,促进提升本质安全。 

  (四)强化督查考核。晓澳镇人民政府将把各村(居)、镇直有关单位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行动开展情况纳入2021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重点内容,对行动期间,发生事故的村(居)、有关镇直单位和行业领域,将加大考核的扣分权重。各村(居)、有关镇直单位也要加强对集中攻坚专项行动工作的督促检查,及时研究解决突出问题,推动行动有序开展。请各村(居)、有关镇直单位于2021年7月20日前报送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行动工作总结。 

    

                                                                                                                          晓澳镇人民政府 

                                                                                                                           20216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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