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监督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创新改革

发布时间:2024-12-17 15:51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字体:    

  “多亏了你们的协调推动,执行和解的款项终于到位了,我们公司资金周转问题可算是化解了。”近日,面对前来回访的福建省福州市纪委监委驻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干部,福州某设计公司法定代表人连声道谢。

  此前,驻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在开展营商环境监督工作中,注意到一封企业投诉法院执行案款发放不及时的信访件。究竟是政策落实不到位,还是存在干部推诿扯皮等作风问题?针对投诉的内容,纪检监察组干部督促执行干警主动靠前服务,告知企业补齐缺项材料后,及时发放执行案款,解了企业燃眉之急。

  这是福州市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发挥“探头”作用,监督推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一个缩影。去年以来,驻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坚持问题导向开局破题,主动走访企业家联合会及人大代表行业联络站,与企业家们座谈交流,认真听取企业遇到的涉法涉诉问题和优化营商环境诉求。紧扣法院审判职能,将“监督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创新改革”确定为年度政治监督项目,拟定《开展监督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创新改革的工作方案》,聚焦法院牵头51项指标推进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同市法院营商办、立案庭、执行局等10余个重点庭室召开营商环境推进会9次,以阶段目标和问题为导向,面对面听取意见、点对点压实责任。跟进全市法院数据指标半月监测,月研判、通报及督导的情况,落实落细市纪委监委开展营商环境集体约谈的各项措施,以政治监督“硬约束”优化营商“软环境”。

  监督方向明确了,关键看落实。通过“企业点单、部门接单、纪检监察组验单”的组合链条,专题调研收集企业反映问题及建议,以工作提示函的方式移交市法院营商办,并明确专人跟踪督办、限期报果,形成照单履职、对单监督的责任落实机制。用好“四清单两台账”,发现影响营商环境建设的“中梗阻”问题3个,督促制定整改措施5项,推动解决制度设计、机制运行、内部监管等方面深层次问题。协同党组对指标不理想的部门开展约谈、督办6次,“室组”联动追责问责法院干警破坏营商环境的风腐问题2件2人。

  诉讼案件效率的高低直接影响企业的诉讼成本,事关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围绕监督助力审执质效提升工作重点,驻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强化对执行权运行的监督,切实为案件当事人兑现胜诉权益提供纪律保障。积极融入全省法院三级联动监督部署,向市法院职能部门及基层派驻纪检监察组发出《工作提示》,强化对超期一年以上未结案件、超期一年以上未发放案款、结案未归档一年以上和“一案一账户”系统管理等“四个一”预警问题监管,督导约谈推动不力的5名基层法院“一把手”和分管院领导,第一种形态处理28名责任人员,督促法院能清尽清、能结尽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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