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逐步推进,不断扩大和深入的“守信激励、失信惩戒”联合奖惩机制使得信用的应用范围愈发见广。良好的纳税信用等级是纳税人参与市场竞争的重要指标。为提高纳税信用总体水平,给予纳税人更多容错修复机会,国家税务总局于2020年1月1日起实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修复有关事项的公告》(2019年第37号)。自实施以来,已完成的信用修复户数为847户,均为纳税人在2019年度信用评价前的主动修复,因此信用评价等级较之去年整体等级呈上升趋势。其中,A级纳税人户数较去年同比增长100%,B级纳税人户数较去年同比增长14.17%。
福建省闽清顺发电瓷电器有限公司经过信用修复直接从D级升为B级,修复分数达57.4分。该企业主要失分项为未按规定期限缴纳已申报或批准延期申报的应纳税(费)款,但又因企业本身存在一定困难,均于当月申报期截止后几天便补充申报和缴纳。如果处于信用修复未推行的时段,该纳税人只能被评为D级,严重影响其日常办税和企业经营,但在信用修复推行后的时段,该纳税人在信用等级评价时,系统会自动根据其主动修复行为修复其分值,让纳税人在因企业存在困难而失误频发的情况下,能及时修复失分,维持良好的信用记录。这样该纳税人能以B级的身份去办理涉税事宜,享受较为宽松的管征政策,还能以较高额度通过“银税互动”贷款。
越来越多的企业加入到信用修复的队伍中,那么整体的社会信用水平就会得到提升,在一定程度促进市场经济向良好态势发展,形成良性循环,涌现更多地诚信企业,社会信用建设工作自然能更好更稳定地开展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