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失信惩戒案例

发布时间:2021-06-28 08:57 来源:市城乡建设局 字体:    
  2020年10月谷*******有限公司申请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等2项建筑业企业资质时,提供的申报资料中级以上职称人员职称证书不属实,存在虚假申报骗取资质证书行为;市建设局依法撤销其已取得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等2项建筑业企业资质,警告并处人民币3万元的罚款,谷*******有限公司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两项建筑业企业资质。

  企业在资质申报中弄虚作假,一旦被发现,将接受严厉的处罚。首先,在诚信经营方面,警告将给企业的声誉造成负面影响,这必将影响到这些企业信用等级。另外,由于弄虚作假,采取非法手段骗取资质,也将依法依规被撤销,并且此后三年内无法申请该项行政许可。这会使得企业在至少三年的时间内,无法承接该资质承接许可范围内的工程,这对于企业扩展壮大经营和持续盈利造成比较严重的影响。

  法律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第十五条规定企业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应当如实提交有关申请材料。资质许可机关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办理受理手续。第三十六条企业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由原资质许可机关予以撤销;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给予警告,并处3万元的罚款;申请企业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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