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文化厅关于贯彻实施《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0-11 16:55 来源:福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字体:    

闽文市〔2013〕125号

                   

各设区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文化新闻出版)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

文化部颁布的《娱乐场所管理办法》(文化部第55号令),于2013年3月11日正式实施(以下简称《办法》可登录www.ccm.gov.cn下载)。日前,文化部下发了关于贯彻《办法》的通知(文市发〔2013〕12号,以下简称《通知》可登录www.ccm.gov.cn下载)。为认真贯彻《办法》和《通知》精神,促进娱乐场所健康有序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城市区域与农村区域的界定

市、县(区)的城区、街道(含城区中的镇和城中村)为城市区域,县(区)距城区偏远的镇、乡、村为农村区域。

二、设立标准

根据《办法》第八条的规定,明确我省娱乐场所设立相关标准。

(一)歌舞娱乐场所

1.城市区域

(1)距离学校不得低于200米。测量方法为设立的娱乐场所(含游艺娱乐场所)与中小学校两者间距离以单位正大门为测准点,按照道路交通规划的走向,最近距离学校不得低于200米。

(2)最低使用面积标准和核定消费者人数标准。城区歌舞娱乐场所的最低使用面积标准为200平方米,KTV包厢最低使用面积标准为8平方米,按人均2平方米核定消费者人数(不包括办公、仓储等非营业性区域)。

(3)三星级以上(含三星级)宾馆内设置的娱乐项目,在符合消防、环保的前提下,不受距离的限定。

2.农村区域

(1)距离学校不得低于150米。测量方法为设立的娱乐场所(含游艺娱乐场所)与中小学校两者间距离以单位正大门为测准点,按照道路交通规划的走向,最近距离学校不得低于150米。

(2)农村地区歌舞娱乐场所的最低使用面积标准为150平方米,KTV包厢最低使用面积标准为8平方米,按人均2平方米核定容纳消费者人数(不包括办公、仓储等非营业性区域)。

(3)三星级以上(含三星级)宾馆内或度假村内设置的娱乐项目,在符合消防、环保的前提下,不受距离的限定。

(二)游艺游戏娱乐场所

1.仍将停止审批新的游艺娱乐经营场所。

2.根据《福建省文化厅关于游艺娱乐场所申请变更法定代表人和经营场所有关问题的通知》(闽文市〔2011〕170号)的规定,原有合法电子游戏经营场所可以申请法定代表人、场所名称和经营地址的变更,申请人须向当地文化行政部门提出申请,逐级上报省厅审批。

三、规范管理和经营

1.对电子游戏经营场所和游艺娱乐经营场所实行分类管理,分类发放《娱乐经营许可证》(电子游戏专用)和(游艺娱乐专用)。为保护游艺娱乐经营场所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电子游戏经营场所不得兼营趣味性有奖类游艺机型,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外不得接纳未成年人。

2.游艺娱乐场所实行游戏、游艺机种分区隔离并有独立的出入、管理通道。游戏区域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外不得接纳未成年人,游艺区域可以在每天的8:00至22:00接纳未成年人进场娱乐。允许游艺娱乐场所通过组织趣味性强、积极向上的健康游艺活动依法进行有奖娱乐,但只能以奖品(单件奖品价值最高不得超过500元)形式进行兑奖。

3.游艺娱乐场所应当建立从业人员名册,并上报当地文化、

公安部门。从业人员名册应当包括从业人员真实姓名、照片、户籍地址(外来暂住人员应注明暂住地址和《暂住证》办理情况)、工作岗位(职责),并附身份证复印件或外国人就业许可证复印件。每单次游戏消费金额不得超过4元,消费者每人每天用于游戏的消费金额不得超过200元。

四、准予使用的机型机种

1.合法生产厂家生产的负载合法游戏内容的游戏机种。

2.合法生产厂家生产的负载合法游艺内容的游艺机种,主要包含:

(1)模拟机类型(运用机械原理或机械原理结合电子技术制造,具有模拟形体动作功能,由游戏者操作形象物体而进行娱乐活动的游艺机种。如模拟赛车、模拟枪击、模拟其他体育运动等);

(2)音乐舞蹈机类型(教授游戏者自身进行舞蹈的游艺机种);

(3)触摸式娱乐机类型(以触摸、敲打设定目标为主要内容的游艺机种);

(4)礼品机类型(机器内直接摆放礼品的游艺机种);

(5)其他游艺类型的游艺机种。

3.其他非本方案禁止的机型机种。

五、禁止使用的机型机种

1.《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禁止内容的机型机种。

2.赌博类机型机种,主要包含:

(1)玩家自设赔率类:玩家可在游戏中自己选定赔率的;

(2)押注上分类:玩家可通过押注上分的方式加注的;

(3)退币、退钢珠类:游艺机具有自动退币(包括各类金属币)和钢珠功能的,以及使用IC卡的。

3.色情类机型机种。

4.侵权类机型机种。

5.不符合国家安全生产及质量标准的机型机种。

六、工作要求

1.各设区市可结合本地实际,根据娱乐场所的不同类型,在不低于本通知规定的标准前提下,可制定本地区娱乐场所最低使用面积、消费者数量核定标准。

2.各级文化主管部门要组织开展《办法》和《通知》的宣传培训工作,确保文化行政部门相关审批管理人员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人员尽快熟悉《办法》和《通知》的各项规定。结合文化市场行政审批大检查,在2013年6月30日前,认真开展并完成娱乐场所的复核和娱乐经营许可证的换发工作。娱乐经营许可证载明事项未发生变更的,应当及时予以换发。

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省厅原先下发的有关文件与之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

特此通知。

附件:(登录www.ccm.gov.cn下载)

1.娱乐场所行政审批规范

2.娱乐场所行政审批流程图

3.娱乐场所行政审批文书填写规范

4.娱乐场所行政审批文书及证照样本

                   

                                                                    福建省文化厅

                                                                    2013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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