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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各在建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在建工地安全施工措施,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建设文明城市,根据福清市2022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重点改造提升项目,结合我市建筑工地实际情况,我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建筑工地围挡广告改造提升专项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整治范围及目标
通过开展城区建筑工地围挡广告改造专项整治,重点抓好施工围挡品质提升,确保整体风格与周边环境融合,有效提升文明施工标准化水平。
二、检查内容
各相关单位应按照《建设工程围挡品质提升图集》(详附件,以下简称《图集》)有关要求设置施工围挡,施工围挡应当坚固、稳定、整洁、美观,市区主要路段的工地应当设置高度不小于2.5米的封闭围挡;一般路段的工地应当设置高度不小于2.0米的封闭围挡。围挡应沿四周连续设置喷淋系统。围挡应按要求设置不低于围挡总面积30%的公益广告,公益广告满幅成套粘贴。不得加设商业广告构架,不得设置商业广告。
三、工作安排
(一)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至2022年3月15日)
各单位要根据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按照《图集》技术标准进行围挡提升改造。对发现的问题逐一列出清单,明确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及时落实整改,消除安全隐患。重点加强对施工工地封闭围挡的规范设置,建立隐患整改台账,并于2022年3月15日前将《建筑施工质量安全文明自查自纠情况表》(详见附件2)报送我局质安站陈丽芳。
(二)检查阶段(2022年3月15日至6月15日)
结合“双随机”检查,安排专门人员,对我市城区建筑工地全面开展建筑工地围挡广告改造提升专项行动,强化日常执法监管。同时我局将组成多个监督组,每月对全市在建建筑工地进行专项巡查,对发现存在围挡损坏、公益广告缺失等围挡设置不规范的工地将下发整改单并予以通报,对情节严重的项目将采取差异化管理。
(三)问题整改阶段(2022年3月15日至6月30日)
各单位根据检查情况,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组织整改并及时反馈。
四、工作要求
(一)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专项整治工作,认真做好迎检准备。房地产企业要带头落实房地产企业安全责任制,严禁因赶工期降低施工安全标准,要保障安全施工措施费支付到位。建设单位要督促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按照文件要求开展自查自纠;施工单位要强化对工地现场施工安全文明的检查,对发现的安全文明问题记录在案并立即整改,消除隐患。监理单位要加强检查,督促施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确保检查工作不走过场。
(二)我局将随机抽取组成若干个检查组,根据《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动态管理办法(2018年版)》,对在建项目进行检查。对自查自纠不认真不到位、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管理不到位的责任主体将予以记分;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项目,予以责令停工整改。对发现监理单位未认真履行现场监理职责的,按规定予以记分。
(三)本次专项检查行动结束后,我局将对本次检查情况进行分析并对做得较差的工程项目及相关责任人进行全市通报批评,对因违法违规被我局行政处罚的单位将推送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纳入社会信用管理。
附件:1、建设工程围挡品质提升图集
2、建筑施工质量安全文明自查自纠情况表
福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