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宏路街道关于开展2021年“119”消防安全 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05 10:17 来源:信用福州 字体:    

   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 

  为大力普及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知识,进一步提高全民消防安全素质和社会抵御灾害能力,根据《福清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119”消防安全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融消安办[2021]16号)文件要求,结合本街道实际,在11月1日至30日,在全街道开展“119”消防宣传月活动,现就消防宣传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落实消防责任、防范安全风险 

  二、活动时间 

  2021年11月1日-2021年11月30日。 

  三、活动内容 

  本着“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持续性强”的原则,宣传月期间拟重点组织一系列宣传活动,在全辖区内全面宣传。 

  ()开展主题宣传。11月9日前后,各村(社区)、各部门、各单位在符合当前疫情防控政策情况下,结合实际,举办主题突出、特色鲜明的“119"消防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及行业系统特点,围绕今年宣传主题,广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二)组织自查演练。要按照各自消防安全工作职责,组织开展1次以体验生命通道为主题的全员疏散演练活动,使各个村(社区)、各部门、员工能掌握应急疏散和逃生自救技能。二要结合《安全生产法》《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宣贯,通过参观消防队站、举办培训会、开展实地演练等形式,开展1场次消防安全责任宣传教育活动。三要督促指导辖区社会单位开展1次内部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情况自查自改活动,1次全员消防安全教育和逃生疏散演练。 

  (三)突出全民宣传。一要针对电动自行车火灾高发的特点,指导辖区物业单位开展以电动自行车火灾预防宣传为主的消防宣传进家庭活动,开展次小区消防课堂、排查一遍家庭火灾隐患、组织一次疏散逃生演练、使用一次灭火器材“四个一活动。二要针对老、弱、病、残、幼和外来务工人员等群体,通过集中教学、上门培训、一对一帮扶等多种形式开展“面对面”培训。三会保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模式,通过“全民消防安全学习平,广泛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学习(通过*福州消防”微信公众号进 A“在线平台”,选择“学习教育云平台”,进行注册、学习)。(四)营造宣传氛围。一要在各地标志性建筑、户外广告牌和人员密集场所公益广告位,高频次刊播消防安全宣传视频、图片和提示性标语。二要协调电影院、剧院、网吧、宾馆、酒店等在户内(外)显示屏和电影、电脑、电视开映(机)时要播放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提示和疏散逃生宣传片。三要在区主要路段公交车站灯箱、站牌投放消防安全常识或消防救援队伍形象宣传海报不少于5面、区主干道线路主题公交车不少于2辆。村、社区要利用宣传栏、橱窗、灯箱等开展消防公益宣传。四要充分利用自身官方新媒体账号,策划开展系列消防宣传“微互动”活动,吸引网友参与消防主题活动,提高消防宣传的曝光率。各单位要主动联系省市主流媒体单位,大力争取新闻媒体的支持,要组织新闻媒体记者深入社会单位进行采访报道,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强化主体责任意识,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研究制定消防宣传月活动方案,细化分工、明确责任,围绕主题开展贴近实际、富有成效的消防安全宣传活动。 

  (二)强化督导考核。消防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将纳入年终消防工作考评。各单位要加强统筹协调,及时组织检查督导,深入了解工作落实情况。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单位相关活动开展情况及活动影像资料(照片不少于5张)请于11月20日前一同报送至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联系人:林孝淡联系电话:15159600998,微信同号)。 

    

    

    

                                  宏路街道办事处 

                                 202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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