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江县小沧畲族乡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22 09:26 来源:信用福州 字体:    
  各村、乡直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指示批示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领导工作要求,深刻汲取漳浦前亭镇海边“8·14”落水等事故教训,根据上级部门的统一部署,小沧乡决定在全乡范围内进一步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现将行动方案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充分认清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形势,始终绷紧安全这根弦,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层层压实安全责任,认真分析本地本行业夏季、汛期安全生产特点,深入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切实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 

  二、行动时间 

  即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 

  三、排查整治重点内容和责任分工 

  (一)景区和非景区景点领域。重点加强景区、非景区景点、涉水危险区域和旅行社安全管理。景区要严格高空、高速、水上、潜水、探险等高风险娱乐项目安全监管,加强玻璃栈道等设施管理和维护保养;对含涉水区域的景点,需至少配备1名救生员。非景区景点要在人员密集、事故易发多发地设置安全探头并加强视频巡查,在涉水隐患重点区域设置安全警示标识标牌、划定警戒范围和警戒线;对网红打卡地等人员易聚集临水区域,要加强安全防护和安全警示,安排专人疏导人流、车流,避免人员聚集。 

  责任单位:文化站(牵头)、安办、村建站、船管站、派出所、林业站、各村委会 

  (二)建筑施工领域。重点排查全乡所有在建房屋建筑、基础设施工程和水系治理工程(含农村在建工程),整治建筑起重机械违规使用;模板支架材料及构配件、外脚手架材料及构配件、爬升式脚手架搭设不满足设计、规范要求;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设施配备不足、材料防火性能不满足要求、乱拉电线、乙炔瓶和氧气瓶未规范使用等安全隐患。严厉打击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转包工程等违法行为,盲目赶工期、抢进度和恶劣天气强行组织施工行为。加大对比邻建筑物位移、沉降的定期抽测;严格检查隧道(盾构)区间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及落实情况、关键节点风险预控核查情况、对工程周边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防护情况。 

  责任单位:村建站(牵头)、乡直相关单位、各村委会 

  (三)瓶装液化气领域。全面排查瓶装液化气的充装、储存、经营、运输、使用等各个环节存在的安全隐患。加大液化气道路运输及运输车辆的监督检查和燃气场站、存储、经营、使用液化气场所的消防安全监督检查,重点整治液化气储灌站、供应站点、餐饮场所液化气使用等存在的安全隐患。严厉查处液化气充装站未按照规定实施充装前后的检查、记录制度,未落实液化气钢瓶连锁充装,充装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液化气钢瓶,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液化气、液化气瓶流入市场以及流通领域卡式炉燃气罐、燃气燃烧器具以及附件产品质量不合格,违法运输液化气、消防法律,扰乱燃气场站治安秩序;废品回收站(或个人)收购未经破坏性处理的报废液化石油气钢瓶等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村建站(牵头)、派出所、安办、消防办、各村委会 

  (四)道路运输领域。重点围绕所属各类交通运输场站排查“四无”、擅自改变使用功能、违法改扩建、建设年限长、周边有在建桥梁、地基软弱或有加层等建筑安全隐患;企业车辆管理、安全投入、消防等基础工作中存在的安全隐患。重点排查客运站“三不进站、六不出站”、货运企业“挂而不管”、货运车辆超限超载等道路货运(含危货)、公交驾驶员疲劳、超速驾驶等方面问题。重点排查整治特大桥隧、独柱墩桥等特殊结构桥梁,内桥梁;隧道开挖支护、爆破作业等重点部位及重点环节;长途客运和旅游客运、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等安全隐患。严厉整治非法营运及黑客车、黑客运企业、路域环境和货运车辆超限超载。 

  责任单位:路长办(牵头)、安办、派出所、各村委会 

  (五)学校安全领域。重点排查学校场址、校舍等建筑,整治建筑质量差、主体结构损坏等安全隐患;排查防火重要区域、重点部位风险隐患,落实“七进”工作,提升消防工作“四个能力”;排查校园周边、校车行驶线路交通安全隐患,严格落实“六定”、“三个严禁”,完善警示标志、隔离护栏等,严查校车超员超速等违法违章行为;严格实验室危险化学品购买、储存等各环节全过程管控,落实“五双”等制度,做到“四无一保”;重点排查学校建筑(构筑)物、在建工程、校车以及电气线路、校园周边危险水库等风险隐患。 

  责任单位:成教办(牵头)、村建站、消防办、路长办、安办、道安办等部门,各村委会 

  (六)道路交通领域。深化急弯陡坡、临水临崖路段等隐患路段排查整治,长隧道、单洞双向通行隧道等公路隧道专项治理,农村道路平交路口信号灯、减速带等安全设施建设,清理整治违规开口及农村“马路市场”;排查整治客货运运输企业、客货运场站非法改装、拼装车辆和交通违法处理情况,“两客一危一货”、农村面包车等重点车辆和重点车辆驾驶人隐患;严查危化品运输车辆交通违法、校车超载、“三超一疲劳”、涉牌涉证等违法行为,加强对“五小车辆”、电动自行车等事故多发重点车型交通违法查纠;严查酒醉驾、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严厉整治“百吨王”货车。 

  责任单位:道安办(牵头)、派出所、路长办等部门,各村委会 

  (七)危险化学品领域。重点排查涉及“两重点一重大”、非化工区域内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化工库、油库等重点危险化学品经营;氰化钠、醋酸酐、硝酸铵、硝化棉等涉剧毒、非药品类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新、改、扩建设等重点企业及单位。重点抓好危险化学品及化工企业房屋结构、一二级重大危险源危化品罐区及现役装备、涉及“两重点一重大”新、改、扩建设项目“三同时”、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运输企业、运输车辆安全管理、从业人员安全资格、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落实消防法规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责任单位:安办(牵头)、派出所、消防办、村建站、路长办等部门,各村委会 

  (八)湖面安全领域。重点整治渡船救生衣等安全设备配备,灭火器等消防设备配备使用中存在的安全隐患;严查超乘员; 

  责任单位:船管站(牵头)、安办、各村委会 

  (九)消防安全领域。重点排查卫生院、医学观察隔离点等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重点场所,宾馆饭店等人员密集场所,沿街店铺、家庭作坊等“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出租房、群租房、石油化工企业。重点整治擅自改变建筑使用功能、擅自加层扩建、楼梯错位;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阻塞;消防设施运行不畅、边施工边使用;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店家合一”或“三合一”、违规住人,液化气使用及灶间(厨房)未分隔;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飞线”等违规停放充电存在的安全隐患。重点检查用火用电用油用气、设施器材维护保养、配电房及供氧站等重点部位安全、自建房出租屋疏散楼梯逃生软梯配备、值班及防火检查巡查落实情况。 

  责任单位:消防办(牵头)、村建站等部门,卫生院、各村委会 

  (十)湖上交通领域。重点整治通航环境,加大险情事故多发水域、锚地停泊区、通航密集区、桥区、施工作业区等重点区域的现场巡查;严格客渡运船舶、航线和客渡运码头(渡口)监管,打击非法载客、超载、冒险航行等违法行为;做好湖面渡船防碰撞宣传;严厉打击船舶非法载客或从事休闲旅游、垂钓等活动;严厉打击未经许可开展施工作业或不符合规范要求的船舶参与施工作业等违法行为;严厉整治“三无”船舶非法载客等违法违规行为。 

  责任单位:船管站(牵头)、安办、环保站、水利站等部门,各村委会 

  (十一)房屋结构安全领域。按照《小沧畲族乡关于进一步深化全乡房屋结构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持续开展。 

  其他行业领域。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均要结合各自实际,深入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风险隐患,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四、整治方法 

  本次专项行动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深入开展不分阶段、不分步骤,各村、各乡直有关单位要立即行动,坚持边动员、边排查、边整治、边问责,把宣传发动、自查自改、执法问责、隐患整改贯穿大排查大整治全过程。 

  (一)立即自查自改。深入开展政府和部门层面自查自改,坚决堵塞漏洞,严防出现“三个必须”落实不到位和思想上松懈、责任压力层层衰减、执法问责不够有力等问题。各单位各有关部门要督促各生产经营和建设单位全面开展自查自纠,立查立改,对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认真查找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要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销号清单,找准问题和短板,定准对策措施,倒排时间表,做到“闭环”管理。 

  (二)加强拉网检查。即日起各村及有关单位、部门要各自深挖细究,对各领域各类单位(场所)对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重点从工艺系统、设施设备、技术装备、作业环境和安全组织体系、规章制度、现场管理、风险管控、应急管理等方面,全面排查风险、找准薄弱环节、有效化解风险。各有关部门要针对本行业领域的重点和薄弱环节,加强组织协调和指导督促,对本行业领域开展专项行动的全过程进行抽查和指导。对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要督促企业做到闭环管理。 

  (三)全面监管执法。即日起各单位各部门要对各自领域各类单位(场所)开展全面的监督检查、安全服务,对检查发现的风险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要“零容忍”,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应提请政府安委会挂牌督办;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要落实关闭取缔、上限处罚、停产整顿、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和“五个一批”要求,严厉打击、及时查处。对已过整改期限仍未整改的企业要立即严肃执法,该停产整顿的立即予以停产整顿,该关闭的立即予以关闭,确保各类事故隐患整改和非法违法行为打击到位。各村、各单位、各有关部门要组织对排查出的企业问题隐患清单、整改清单开展整改情况“回头看”,对重复存在同类型重大隐患、隐患整改弄虚作假的企业要严厉打击、严格执法,确保前期排查出来的隐患全部整改到位,风险防控措施全部落实到位。 

  (四)深入落实整改。坚持把保证人身安全放在大排查大整治的首要位置,发现危及人身安全隐患要立查立改,对查出的隐患都要当作事故予以重视;推动工作中要区分轻重缓急,急的要集中力量立行立整,所有隐患要抓紧分工,分批分期整改落实。对排查发现的风险隐患要登记造册,分门别类建立隐患清单、整改清单、销号清单,动态闭环管理。属重大安全风险隐患,要立即组织人员避险,科学整改,挂牌督办,逐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员,一盯到底,确保落实到位。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本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在党委、乡政府统一领导下,由乡安委会具体组织,乡、村和各类单位(场所)同步发力、同步推进、同步落实。各项整治工作牵头部门要对本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具体组织研究,细化内部分工推进方案和措施,及时研究推进过程中重点难点问题,对涉及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隐患要督办整改。各牵头部门负责本行业领域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督导检查,加强沟通衔接,抓好统筹协调,落实分工细案;各责任部门要按照工作职责,强化措施要求,形成合力;安办负责抓总、抓统、抓协调,不定期组织开展“四不两直”明察暗访,深入一线开展突击检查,倒逼各级抓好末端落实。 

  (二)全面落实责任。各单位各部门主要领导要负总责,切实肩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分管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履职尽责。各村要落实属地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抓好统筹协调、督查督办,并明确责任领导及具体职责,组织相关部门抓监督检查、执法问责、督促整改,组织村抓宣传发动、排查登记、跟踪整改,组织各村抓宣传、抓巡查、抓举报,督促各领域所有单位(场所)落实主体责任,抓全员发动、自查自纠、整改落实,确保大排查大整治落到实处、抓出实效。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三个必须”要求,切实履职尽责,加强监管执法,严抓严管。各领域各单位(场所)要扛起主体责任,主要责任人要依法全面履责,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加强安全管理和岗位隐患排查治理,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切实将安全责任和措施落实到每一个管理者、每一个员工、每一个岗位、每一个环节,确保安全发展,确保不发生次生灾害。 

  (三)严肃追责问责。要综合运用考核、约谈、通报、挂牌督办等方式,相关部门要采取“四不两直”“双随机”明察暗访开展“回头看”,切实纠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中存在的推诿扯皮、责任悬空、纸上整改等问题。对于大排查大整治期间发生的各类事故,要依法依规从严查处。 

  各村、各有关单位明确责任分工、重点任务和具体措施要求。各牵头部门于每月25日前报送《连江县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报表》,于12月25日前报送工作总结。联系人:乡安办联系人:张信勇  联系电话:26511258。 

    

 

    

    

  小沧畲族乡人民政府 

  2021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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