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江县关于印发《小沧乡农村在建房屋安全清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22 09:23 来源:信用福州 字体:    
  相关村、乡直有关单位: 

  经研究,现将《小沧乡农村在建房屋安全清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小沧畲族乡人民政府 

                           2021年9月7日 

    

    

    

    

  小沧乡农村在建房屋安全清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为全面做好小沧乡农村在建房屋安全管理工作,坚决防止安全事故发生,根据省、市、县统一部署,从即日起2021年8月20日,在全范围内开展农村在建房屋安全清查整治专项行动。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落实主体责任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以对人民群众极端负责的精神,迅速行动,全面深入开展我乡农村在建房屋安全专项清查整治,清查工作坚持依法依规,保障群众合法权益,杜绝简单“一刀切”做法,坚决堵漏洞、补短板、扫死角,全覆盖、零容忍,全面加强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和源头治理,建立安全质量长效管理机制,营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清查范围 

  建制村在建房屋(包括新改扩建住宅和非住宅) 

  三、整治内容 

  按照全面摸底、分类清查、重点整治的原则,坚持边清查、边整治,对清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实施分类处置,全程跟踪整改到位。 

  (一)未经用地、规划审批,或超批准范围建设的,采取立即制止,责令停工,依照县相关主管部门“两违”处置办法进行处置。 

  (二)房屋建筑面积500平方米及以上或房屋工程造价100万元及以上的,应当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办理施工许可证。各村负责逐项核实,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责令停工,并报送乡政府各包村领导负责跟踪督促整改,并负责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监督。 

  (三)房屋建筑面积500平方米以下或房屋工程造价100万元以下的,经用地、规划审批的三层及以下村民自建住宅,房屋建设单位应委托有农房施工管理经验的“工匠带头人”负责施工质量安全管理。房屋建设单位与“工匠带头人”应向乡政府出具建房质量安全承诺书后方可施工。施工过程严格按照图集中的户型图纸和农村自建房(三层以下)质量安全常识“一张图”施工。责逐项核实,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责令先行停工,整改到位后方可复工。各包村领导负责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监督。 

  (四)房屋建筑面积500平方米以下或房屋工程造价100万元以下的,经用地、规划审批的三层以上村民自建住宅,或经用地、规划审批的校舍、厂房、市场、宗教场所、老人会、殡葬设施等公共建筑物,应当由有资质设计单位设计并由有资质施工单位施工。房屋建设单位应牵头施工单位停工自查,确认符合以下要求,并向乡政府提交书面承诺后可继续施工:设计、施工单位具备相应资质,施工项目负责人、安全员到岗履职,未存在转包、挂靠问题,未使用竹外脚手架、木支撑模板,坡屋面模板支撑确保牢固可靠。各村负责逐项核实,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责令先行停工,整改到位后方可复工。此类房屋施工过程中,不存在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由各包村领导负责施工质量安全监督;存在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由乡政府负责施工质量安全监督。 

  对拒不配合或以暴力、威胁等方式干扰清查整治行动涉嫌违法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严肃查处;发现党员干部暗中参与、纵容违法建设施工的,或在清查整治工作中敷衍了事、弄虚作假、推诿扯皮的,由乡纪委依法依规予以问责。 

  四、工作措施 

  (一)网格化全覆盖排查。主要领导为主要负责人、包领导巡查具体负责人、村主干为日常巡查现场负责人、包村干部、土地管理员充当巡查“哨兵”的4级网格化管理机制。以村为网格,对全乡范围内农村在建房屋开展全面清查,逐个项目填写《农村在建房屋排查表》,核查是否履行法定建设程序,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按照“一一台账”要求,建立《小沧乡农村在建房屋安全清查整治问题台账》,对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责任到人,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到位。 

  发动群众举报。治违设立举报电话0591-26511258,接受群众举报并逐一核实。经核实属于新发现的隐患线索,给予举报人500元奖励。 

  强化技术服务。对接联系福建省茂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邀请技术专家和法律顾问,成立专门的技术服务保障小组,全程提供技术指导和咨询 

  (四)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公告、横幅、LED等方式深入开展安全宣传和警示教育,广泛发动,迅速形成强大声势,提高群众安全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营造全社会参与清查整治的良好氛围。 

  五、工作安排 

  (一)7月24日至7月31日 

  1.逐一摸底排查;2.逐一梳理问题3.逐一建档造册;4.逐一纳入管理平台。 

  责任人:各村、包村干部) 

  (二)8月1日至8月15日 

  1.形成问题清单;2.形成处置意见;3.形成责任清单;4.逐一执法到位;5.逐一整治到位。 

  (责任人:各村、乡直有关部门,包村干部) 

  (三)8月16日至8月23日 

  各村组织开展“回头看”并将相关台账报乡政府。 

  (责任人:各村、包村干部) 

  六、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小沧乡在建房安全清查整治专项领导小组,由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包村领导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治违办。 

  (二)强化督导问责。乡纪委负责对态度不坚决、措施不到位、工作不落实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党员干部,启动效能问责和党纪政纪处分。 

  (三)落实资金保障。财政要安排专门工作经费保障排查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四)形成长效机制。结合房屋安全排查整治、钢结构房屋排查整治、违法占用耕地等专项行动,开展“网格化”管理,畅通举报机制,完善农村在建房屋安全建设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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