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建公用施排[2018]115号
关于同意施工废水接入城市排水管道的通知
福州第三十八中学:
你单位拟建的鳌峰学校,位于 福州市台江区福光南路与鳌兴路交汇处,申请施工临时排水接驳事宜。经研究,同意:
一、在项目施工期间将施工废水经沉淀池等设施处理后,排入光明港二支河(1个接口,位于工地东北角为项目临时排放口,项目完工后封堵)。
二、污水经化粪池(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处理后,排入福光南路市政污水井(1个接口,为项目临时兼永久排放口)。
三、同意项目永久雨水接入福光南路(1个接口)市政雨水井、鳌兴路(1个接口)市政雨水预留井,污水接入鳌兴路(1个接口)市政污水预留井,待项目建成后开通使用。
请你单位做好项目雨污排放口与市政排水管道的接驳工作,接驳工作完成后将接驳情况上报我委,并做好项目施工期间的排水管理工作,做到施工废水与生活污水不混接,定期清掏、疏浚临时排水设施,确保管道通畅,施工废水达标排放。并在办理永排前,做好项目雨污排放管的检测工作,完成后将相关情况上报我委。
福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12月16日
备注:1、本件一式四份。2、福州市水务管网维护有限公司,管网接驳工程联系人:梁雪珍,联系电话:83805950;申请单位联系人:卓文达,电话:18650351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