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福州市司法局:出台十条举措 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发布时间:2025-03-24 15:40 来源:中新网 字体:    

  为助力全市法治化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福州市司法局对照市委深化拓展“三争”、开展“奋勇争先”行动任务要求,结合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制定印发《“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奋勇争先”专项行动方案》,出台十条具体举措,着力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和更加优质、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助力全市法治化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在中国式现代化福州实践中奋勇争先。

  一是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检查专项行动。结合法治督察和执法监督工作,组织涉企行政检查专项督导,开展行政检查工作情况摸底,及时纠正违规和不当执法。全面推行“综合查一次”,合理实施执法行为,做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一次到位”。持续推动省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推广应用,提升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数字化、信息化水平。

  二是全面推广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协作机制。加强对各县(市)区的工作指导,成立法制审核人才智库,制定法制审核协作机制相关工作规范,推动应用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协作机制办理案件,打造“多元化人才智库+标准化业务流程+常态化工作保障”三位一体的法制审核协作管理体系,保障和提升执法能力水平。

  三是提升涉企立法中企业的参与度。在法规规章制定过程中,凡对企业切身利益或者权利义务有重大影响的,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充分听取有关企业、行业协会商会等意见,深入了解诉求,吸收采纳合理意见。

  四是开展行政复议“惠企安商”行动。结合市委政法委“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加大涉企行政复议案件的审查力度,纠正影响公平准入、妨碍平等竞争的违法行为,促进市场竞争公平有序,护航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加强对央国企、中小微企业等市场主体的调研走访,问需于企;宣传行政复议法律知识、典型案例、相关法律法规及与企业经营发展关系密切的政策部署,指导企业依法合规经营。

  五是开展涉企规范性文件审查能力提升工作。加强备案审查工作业务培训,加大涉企文件审查所涉及的法律法规和其他政策文件的培训解读力度,精选印发典型案事例,加大对各县(市)区备案审查机构涉企文件审查工作的指导力度,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提升涉企规范性文件制发水平。

  六是开展“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蒲公英’在普法”主题法治宣传活动。着力推动全市涉企相关部门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运用全市新媒体普法矩阵加强涉企法律法规宣传,进一步扩大覆盖面和影响力,营造全市法治化营商环境良好氛围。

  七是建设涉企公证在线服务“公证e企通”。在市公证处微信小程序、“e福州”、“闽政通”等线上申请平台中增设“涉企服务通道”功能,企业可通过该通道快速提交公证办理申请,市公证处安排专人第一时间与企业联系,详细了解公证需求,提供专业优质、精准高效的公证服务。拓展创新金融、知识产权等新兴公证服务领域,探索开展“公证+”多元解纷新路径。

  八是建设完善“律师+N”诉调对接工作机制。聚焦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在海丝中央法务区福州片区适时挂牌成立律师调解中心(民营企业纠纷调解中心),整合律师事务所专业力量,重点组建商事纠纷、知识产权保护、投融资争议等民营企业高频需求领域的调解团队,建立涉企纠纷调解绿色通道,探索开展“调解+合规指引”服务模式,在纠纷化解中同步为企业提供法律风险诊断服务;深化诉调对接机制建设,畅通调解与诉讼的衔接渠道,通过司法确认赋能调解成果,推动矛盾纠纷的高效化解。

  九是优化法律援助涉企受理审批办案流程。为民企、小微企业困难职工申请法律援助开辟“绿色通道”,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三优先”举措。鼓励律师通过调解、和解的方式化解企业与劳动者的争议纠纷,在维护劳动者权益的同时又保障企业生产秩序,实现企业与劳动者利益共赢。

  十是助力营造和谐安定医疗环境。加强与新设立医疗机构沟通联系,协助医疗机构建立规范的医患纠纷调解室,对调解室的硬件软件建设给予指导,为新医疗机构及时有效化解医患纠纷提供调解保障。充分发挥医患纠纷调解行业专业组织的功能作用,全力保障医疗公共服务良好环境,维护医疗机构正常诊疗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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