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生态环境局聚焦企业关切,以优化环评服务、促进民营经济发展为抓手,大力推进审批环节“精简瘦身”与服务效能“提质升级”。
长乐生态环境局依据企业专项债申请实际情况及时为企业提供相关环评手续的函件。在项目选址阶段提前介入研判,必要时邀请专家现场指导,提供科学选址建议,助力企业规避投资风险、少走弯路。2025年以来,已为超过80个专项债申请项目出具相关函件,为超过35个项目提供选址指导。在严格把好生态环境准入关的同时,长乐生态环境局将服务企业发展摆在突出位置,积极提供“生态环境分区管控”预查询,协助办理污水接管证明等,为企业带来切实便利。对涉及上级审批权限的项目,主动对接、积极协调、跟踪进展,2025年,为36个建设项目出具审批意见。
此外,长乐生态环境局简化排污指标管理,对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单项新增年排放量小于0.1吨、氨氮小于0.01吨的建设项目,豁免排污权交易指标要求;对挥发性有机物新增年排放量小于0.1吨的建设项目,免予提交总量来源说明。2025年为4家企业简化总量管理,累计减少化学需氧量0.0158吨、氨氮0.0005吨、二氧化硫0.0002吨的排污权购买需求,免除0.08157吨挥发性有机物的总量来源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