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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规范信用信息公示
实行鉴定机构“年度信息公示”制度,2025年已完成25家在榕鉴定机构信息公示工作。每年受理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公示申请,经审查合格后向社会公布并实行动态管理;明确公示机构若发生停业,或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及报告审核人、批准人等关键信息变更的,需自停业(变更)之日起30日内书面报备。通过规范信息公开流程,保障公众精准获取合规机构信息,为信用选择提供可靠依据。
二、开展机构信用检查
组织开展2025年福州市房屋安全鉴定机构检查,本次检查对2025年我市房屋安全鉴定信息公示名单内的24家机构进行全覆盖检查,重点检查鉴定机构资质合规性、人员专业资质、管理体系规范性及鉴定报告真实性,同步对鉴定报告开展现场核验,力争从源头杜绝虚假报告,筑牢行业信用基础。

三、强化行业自律引导
通过召开工作部署会、《福建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宣贯会等形式,确保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全面掌握相关政策要求和工作动态;鼓励行业协会结合实际开展多维度信用宣传活动。将信用建设内容纳入行业培训核心课程,组织从业人员参加信用建设专题培训,着力提升职业操守和信用意识;由协会牵头引导鉴定机构主动签署《诚信检测承诺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推动行业诚信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