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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福清市税务局围绕纳税信用体系建设,采用多项举措推进2021年度信用等级评价工作,不断规范纳税信用管理,提高纳税信用等级评价的准确性,更好的将评价结果应用企业,激励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沟通机制。一方面,通过组织沟通会商,对纳税信用评价工作提早部署,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纳税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的职责分工、完成期限、工作要求等内容,形成以纳服部门牵头会商,法制、征管、税一、税二等相关股室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另一方面,各税务分局设立专门纳税信用评价联络员,搭建多渠道的信息交流平台,形成“快速汇报、快速反馈、快速处置”的应急工作机制,为高质量开展评价工作奠定基础。
二是严格评价流程,做好评价审核。认真分析信用评价相关工作要求,细化工作流程,严格按照评价程序和职责分工开展工作。规范基础数据采集、信用评价、信用确定等各个环节,特别是重点把控最终确认环节,做到公平、公正、有序评价纳税人信用等级。加强信用等级复核管理,严格把关,保证评价结果客观公正、有事实依据、有证据可查。将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中,对在工作中审核不严、评价不准的,予以绩效扣分。
三是积极开展宣传,营造良好氛围。通过办税服务厅、微信、彩虹工作室、税企群等多种渠道,结合第31个税收宣传月和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向纳税人和社会各界宣传纳税信用管理的作用,增强守信纳税人的荣誉感,积极推动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