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财政局依法处理福建鸿*家具有限公司的违法违规行为

发布时间:2021-01-29 15:43 来源:信用福州 字体:    

   为加强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规范采购行为,我局依法对福建鸿*家具有限公司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福建鸿*家具有限公司在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滨海新城综合医院开办(其他椅凳类)货物类采购项目(编号:[350100]HXCG[GK]2020004) 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情形,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三)项的规定。2021年1月21日,我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处以75000元人民币罚款(即采购金额千分之五的罚款,15000000元*5‰=75000元),列入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自处罚决定书生效之日起一年以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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