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农业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三品一标”工作的意见》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7-10-27 15:46 来源:本站原创 字体:    

    一、文件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品牌农业发展的七条措施的通知》(闽政办〔2017〕90号,2017年7月22日印发),加快发展“三品一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增加优质、绿色农产品供给,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我厅就下一阶段如何加强"三品一标"认证和监管工作提出相关意见。 

  二、具体工作措施 

  一是加强领导、强化组织保障。要求各地要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提出加快“三品一标”发展方案,建立健全 “三品一标”工作机构,理顺县级农业局与单列畜牧局、茶业局等业务关系,加强检查队伍建设,积极争取当地政府支持,并优先支持无公害农产品。 

  二是明确目标、加强绩效管理。根据农业部和省政府对“三品一标”的目标要求,要求各地加强绩效管理,确保完成任务,不断提高“三品一标”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水平和质量安全水平。 

  三是优化管理,提升服务水平。要求各地增强服务意识,优化认证管理,提高认证效率。要建立机制,全面落实“三品一标”获证主体纳入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监管信息平台管理,要建立 “红名单”和失信企业“黑名单”发布制度。 

四是培育品牌,提高质量效益。要求各地将“三品一标”作为品牌农业建设的基础,积极开展科技创新、文化创意、标准创设、品牌创建,培育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品牌,逐步构建“优质优价”的正向激励机制。要求各地以“清新福建、绿色农业”为主题,开展“三品一标”公益宣传,支持生产经营主体投放宣传广告,参加各类专业展会,扩大品牌影响力和竞争力。 


附件下载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