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建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地铁6号线潘墩站二期二阶段)

发布时间:2018-10-11 15:39 来源:信用福州 字体:    

占道施工交通安全承诺书

 

福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建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地铁6号线潘墩站二期二阶段施工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事宜,做出以下承诺:

1、提供有关施工方案和交通组织方案,设置符合国标的施工期间围挡、标志标线和安全措施,并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后进行施工。

2、在距离施工作业地点来车方向安全距离处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采取防护措施,在有采取限制通行或交通管等措施和分流路口,设立指路标志,告知群众限制的原因、时间和绕行路线。

3、由施工作业地点进行围挡作业,围挡牌采用统一规格(绝不挪用交通安全设施做围挡),围挡连续、完好、附有警示标志。在施工区域围挡两端及中部应设置3面交通安全设施维护告示牌,注明施工单位、施工内容、施工起止时间、项目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

4、施工过程中及时清运渣土,做到日产日清、渣土、施工材料、用具等物的堆放均在围挡牌内。

5、施工过程中保护好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交通标线、电子警察、电子交通诱导屏、全球眼、治安卡口、测速装置、交通信号灯系统、交能护栏、交通岗亭等),需搬迁拆除交通安全设施时,提前通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得到批准后方可施工,施工过程中如毁损交通安全设施及时报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施工安全,以上费用均由承诺方自负。

6、严格按照施工方案制定的施工路线、施工时间进行施工,未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不得擅自变更施工时间、施工范围。

7、施工期间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权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监督,如在巡查中发现交通安全问题或交通安全设施未按要求及时修复搬迁的,发出整改通知书,在整改期间内未整改到位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权责令停止施工。

8、施工作业完毕,应提前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告,迅速清除道路上的障碍物,并按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的要求对毁损的交通安全设施予以修复或更新、对迁移的予以恢复原状,消除安全隐患,方可恢复通行。

9、施工单位不遵守以上承诺,导致发生交通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皆由承诺方承担。对未按要求及时修复交通安全设施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修复,费用由承诺方自负,并按有关法律法规依法接受处罚。

10、本承诺书一式四份,由业主单位、施工单位、交警支队和辖区交警大队各执一份。

承诺单位:福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铁建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

2018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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