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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惩戒力度,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跨部门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机制建设,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工作体制机制,营造向上向善、诚信互助的社会风尚。2018年4月10日下午,闽清法院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闽清分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闽清分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闽清县分公司召开执行联动战略协作签约仪式,闽清法院分别与三大运营商签署《执行联动机制建设合作备忘录》,对失信被执行人手机定制“失信彩铃”。
签约仪式后,闽清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闽清法院加强执行联动机制建设和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失信惩戒的情况,并发布了首期15名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集团网”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县综治办主任郑敏辉、部分市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和新闻媒体参加签约仪式和新闻发布会。
阳光执行 流程公开 :1.闽清法院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并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三大运营商接受协助执行手续后,核实被执行人名下的电话号码,一般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
3.三大运营商于每月5日前对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集团网”的失信被执行人重新核实其电话号码的使用情况。
对被执行人定制专项彩铃:1.对被执行人定制专项彩铃,效力及于被执行人在失信期间名下所有的电话号码
2.“失信彩铃”未经闽清法院许可,不得撤销或者修改
3.失信被执行人履行还款义务后,闽清法院将立即通知运营商撤销“失信彩铃”,运营商在收到解除手续后,一般当天撤销“失信彩铃”,如遇特殊情况,3天内完成。解除的效力及于被执行人名下的所有电话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