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江县法院执行局:拍卖组与执行干警首次联合“腾房”

发布时间:2018-07-02 16:56 来源:连江县信用办 字体:    

连江县法院执行局:拍卖组与执行干警首次联合“腾房”  

   

   

   为了大力推进解决执行难问题,626日,连江县法院执行局拍卖组与执行干警首次联合作战,组织10余名警力,督促位于琯头镇1处房屋完成清空、封房。 

  当天上午,执行干警来到琯头镇江滨花园1号楼2901单元督促被执行人在最后期限前完成房屋清空工作。据悉,被执行人郭某会、李某清亏欠申请执行人刘某忠、倪某华共70余万元。因被执行人拒不执行本月生效的判决,县法院依法裁定拍卖被执行人该处房屋,并张贴公告要求被执行人在2018626日前清空房屋。 

   现场同期:2018年6月26日,在清空现场,被执行人郭某某、李某某提出自行清空,现在我院的监督下,被执行人已现将全部财物清空完毕,房屋内剩余财物被执行人认为放弃,参与房屋评估价值,现双方当事人对清空现场确认无误,签字确认。今天的清空现场由琯头街居委会李主任现场见证。 

   随后法院将根据法律有关规定对该房屋进行评估、拍卖,切实维护买受人及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为解决大量执行案件财产无法及时变现的问题,今年4月,县法院执行局专门成立拍卖组,集中对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包括房屋、土地、车辆进行快速地清空、评估、拍卖,现已成功挂拍标的物20多件,已成交3件,溢价率达到300%以上。 

   县法院执行局拍卖组组长周文:现在我们连江法院根据省院和中院的部署,为了大力推进解决执行难,争取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及第三方评估的要求,现已加大执行力度,对被执行人失信曝光,在城区有8块LED屏幕在进行曝光,吸引了很多群众的参与和举报,使失信被执行人的生存空间进一步地压缩,而且我们连江法院还对被执行人的下落进行了悬赏、保险等各种措施,来促进申请人能够得到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促使我们拍卖组能够顺利把被执行人财产拍卖成交后,将案款发给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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