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福州某中学教学环境卫生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案

发布时间:2021-09-24 17:40 来源:信用福州 字体:    

  近期,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卫生监督员对福州市某中学进行双随机监督检查,并由福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该校标示为初三(10)班、高一(4)班的教师教学环境卫生质量进行检测。半个月后,我委收到福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检测报告书。经调查,该中学抽检的两间教室均为2016年改建后投入使用,检测报告的相关数值显示该单位教室的黑板等设施照度不符合相关标准。 

  该行为违反了《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保准》(GB7793-2010)5.2、5.3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第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第三十三条的相关规定,卫生监督员依法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同时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 

  希望教学机构引以为戒,认真学习《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保准》、《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保障青少年儿童的身心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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